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02民初16522号
安宁梓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毕永栋诉被告安宁梓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为:一、判令被告支付工程款3454元、并按6%/年支付自起诉之日到实际付款项目之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节假日顺延)于2022年11月2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