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我爱恋家置业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李祖钰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2)云0102民初1001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原告李祖钰与被告云南我爱恋家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于2022年7月15日解除;二、由被告云南我爱恋家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李祖钰2022年3月1日至同年7月15日的租金13050元;三、驳回原告李祖钰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