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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0102民初257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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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猫莉  发布时间:2022-10-13 14:43:20 打印 字号: |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汇讯营行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陈大敏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云0102民初2577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驳回原告陈大敏的起诉。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猫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