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02民初11067号
朱文武、杨清云、张晓辉:
原告陈兴伟与被告朱文武、杨清云、昆明财兴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张晓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陈兴伟就(2022)云0102民初1106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
1、请求法院依法撤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云0102民初11067号民事判决书。
2、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坐落于昆明市高新区C2-4地块财兴盛大厦5层508号房屋归上诉人名下。
3、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审和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