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02民初11601号
王佳:
本院受理原告李纪珉与被告王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102民初116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纪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68元,减半收取为2534元,由原告李纪珉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0102民初11601号
王佳:
本院受理原告李纪珉与被告王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云0102民初116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李纪珉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068元,减半收取为2534元,由原告李纪珉承担。
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