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0102民初15920号
张正荣:
本院已立案受理(2022)云0102民初15920号原告朱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起诉状,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原告诉讼请求为:1、判决被告人偿还欠款26900元;2、判决被告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1月28日上午10:30分在本院西站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