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0102民初8421号
刘丹蕊:
原告李洋与被告刘舒婷、第三人刘辰晨、杨若、汪琳、段海波、刘丹蕊合伙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刘舒婷就(2022)云0102民初842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1.请求撤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云0102民初842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改判并驳回被上诉人刘辰晨的全部诉讼请求;2.上诉费用及一审费用由被上诉人刘辰晨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