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开庭公告
(2022)云0102民初16933号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22-10-17 16:30:12 打印 字号: | |

昆 明 市 五 华 区 人 民 法 院

 

 

(2022)云0102民初16933号

贵州华博同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贵州华博同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已立案受理(2022)云0102民初16933号李广周与贵州华博同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贵州华博同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判决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原告为种植白芨所产生的损失费用394632元(大写:叁拾玖万肆仟陆佰叁拾贰元整)(详见损失清单);2、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因无法向你方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五华人民法院西站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年十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罗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