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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云0102民初12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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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10-18 14:46:21 打印 字号: | |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0102民初12236号

 

云南皇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智华

本院受理的刘孝纲与云南皇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智华、聂洋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云0102民初122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

一、被告云南皇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智华、聂洋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孝纲支付承揽费用20000元和逾期利息6492元,并支付自2022年10月11日起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以尚欠承揽费用为基数按年率6%计算的逾期利息。

二、驳回原告刘孝纲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2元,由被告云南皇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李智华、聂洋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二年十月十八日

zdqz

 

 

 


 
责任编辑:张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