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云0102民初13319号
王琳:
本院受理的王平与王琳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2)云0102民初133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
被告王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平返还投资款251500元并支付利润15000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以尚欠投资款、利润为基数,自2022年7月20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3.7%计算)。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O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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