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云南建福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院已立案受理(2022)云0102民初13733号原告殷一翔诉昆明上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及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及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原告的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昆明上井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归还原告本金30000000元,并支付自借款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2、确认原告对昆国用(2011)第00701号土地使用权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2月13日上午9:30时在本院(昆明市五华区普吉路298号)新办公大楼三楼第十八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