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 明 市 五 华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云南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淘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青白江店、昆明捷导旅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院已立案受理(2022)云0102民初16597号深圳趣旅国际旅游有限公司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决被告向原告退还款项人民币20000元及利息损失1488元(以20000元为计算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从2019年11月1日暂计算至2022年10月30日,后期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合计为21488元。2、判令被告二对诉讼请求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被告三对诉讼请求第一项承担连带贵任。4、判令被告一、二、三承担全部诉讼费用。因无法通过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本案审理,逾期举证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22年12月9日上午10:30分在本院西站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