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1)云0102民初3354号
谭艳琴:
本院受理原告云南大禾荣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大理昌达运输有限公司、李梅第三人云南循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支付有限公司、谭艳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案宣判后,被告大理昌达运输有限公司不服本院作出的 (2021)云0102民初3354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8月16日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了上诉状副本,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云0102民初3354号案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视为送达。
二○二二年八月十七日